二、所有小区、庭院、居民点一律严格封控,非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医护人员用车、货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
三、所有居民区(点)一律严格实施战时管制,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及村(居)委会负责定时、定品种定价格配送,急需药品实行代购服务。
四、所有小区、楼栋、庭院、居民点一律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村(居)委会统筹安排市、区下沉干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以及村(居)民、物业人员24小时值守把守,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门、出楼、出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