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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2-15 11:23:36

混沌仙道 已完结

混沌仙道

来源:追书云作者:夜月映雪分类:都市主角:容清一,丝月雅

都市风格的小说《混沌仙道》是很多朋友喜欢的,夜月映雪将容清一丝月雅等人的形象刻画的很成功,虽然在某些方面展现他们性格懦弱的一面,但也是好看的,小说内容是:大学毕业的容清一偶然间习得上古仙法,进入修行界,得意之极却招人算计,正觉无望之际却是得到上古妖皇的法宝,先天至宝——混沌钟为了找到天道下的一线生机,容清一多番算计,却是引发了开天劈地以来最大的量劫,大劫之下,满天神佛皆为了这线生机大肆杀伐。修为低下、没有势力和后台的容清一的命运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展开

《混沌仙道》章节试读:

其实,容清一这么狠的对他是有原因的,小时候家里穷,虽然那个时候山村里都一个样。但是一次夏天下暴雨,山洪把房子冲走了一半,锅碗瓢盆都给冲没了,更大不幸是把家里的唯一一头耕牛和一头猪也给冲走了,雨后的家里那是家徒三壁(呵呵,少了两间屋子,当然就没法关风,一面墙壁都没了)。

一贫如洗的家,生活总要继续过的。这时候的容清一才四岁,上初三的姐姐直接辍学回家了。

由于穷,冲垮的房屋也没法修,用几块木板挡着。晴天还好,遇到雨天,风雨直往屋里灌。因为关系好的亲戚也不多,家里也穷,借不出钱,生活就这样过着。家里没有耕牛,最后答应别人在自己家替他们养三年猪,才勉强借到一千多块买牛钱。这笔钱对容清一家来说,的确是一笔天文数字,(大家都懂得什么意思吧,你想知道星星有多少颗,就能理解这比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大的数字)。

这以后容清一才明白姐姐给自己讲故事中“三月不知肉味”的滋味,不是三月没吃肉,而是这以后都忘了肉还可以在自己家里的做,过年也只是一晚面,上面放一个蛋,在那个时候也就觉得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就是一碗面。

平时家里吃的冬天都是红薯稀饭,加咸菜,夏天是南瓜稀饭,加水煮菜,油就不要说了,也只有在过节的时候才能吃上的,平时的菜里就只有几颗盐。因此,容清一因为营养不良,身体很是瘦小,因为穷也没有小朋友一起玩。这些容清一都不介意,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他还当不了家,但懂事早,从不跟别的小朋友打架。

(其实是没人和他玩,不在一起也就没有冲突嘛,就算是有了也只有退让了,惹不起就躲。)

“呵呵,我是个好孩子”,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打架后哭着回家,容清一都这么想着。

后来该上小学了,爸妈还是用卖全家的口粮凑齐学费把容容清一送到学校,由于这几年营养不良,面黄肌瘦而又没有朋友的容清一在学校成为小朋友们欺负的对象。因为接触的外人不多,胆子小,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即使如此衣服每隔一段时间就多几个补丁。

这种情况直到初中才减少,但总有些人把欺负人做为快乐,他们人仍然一如既往,但随着身体的发育,而且经常做农活,容清一的身体也慢慢的发育壮实。在一次被几个学校里的混混欺负时,忍无可忍的容清一奋起反抗,在打昏两个街头小流氓时,其他的都被震住了,都没想到平时默不作声的容清一竟然如此狠,也因此,从那以后就没有人再明目张胆的欺负他了。

虽然以后的日子清净了,但有着这十多年的经历,使得容清一对于这种仗势欺人的行为深恶痛绝,因此才有了黄毛被踢的事情发生。

见到黄毛被踢得如此惨样,其他的几个抢劫的混混都愣住了。容清一一看,情况不妙啊——赶紧逃。趁几个家伙愣神之际,就从黄毛那边的缺口往外冲,但油头粉面那家伙还是反应过来。

这家伙一刀划过来,容清一只好用提书的手挡了一下,虽然将对方的手打偏了一点,但锋利的匕首还是在他背上拖出一条长长的口子。剧烈的疼痛从背上传来,此时却还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强忍着背上火辣的疼痛,容清一拼命的往巷子外跑去。

费了好大的劲才摆脱这几个家伙的纠缠,回到出租屋后汗水把衣服都湿透了。待心情平静下来后才有空闲查看背后的伤口,刚才逃跑时并未在意自己的伤势,此时冷静下来,经汗渍浸过的伤口阵阵剧痛,如同刀刮。从镜子里能看到伤口并不深,但受伤后剧烈运动,伤口血迹并未干,还在慢慢向外流血,伤口却是不深,才入皮肤几毫米而已。见此情况,容清一心里才踏实下来。

有心但医院去,却是不能,看情况只好自己动手了。幸亏伤口不深,仅仅划破表皮而已,不然麻烦就大了。待伤口停止流血后,用买来的二锅头洗净,再用云南白药创口贴贴上。就这样草草包扎了一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去医院治疗,首先是没钱,二来也不敢去呀。去医院一定会有治疗记录的,要被警察抓住了,那可就一切都完了。虽然自己是正当防卫,但也算是过当的防卫了(将人都踢残废了)。虽然不知黄毛算是几级残废,但想来残疾程度也不算轻,自己含愤一脚,人都被踢出两米远,还真想不到他*能保存的理由。如此情况,先不说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就是人家要求的赔偿自己也负担不起。因此,别说去医院,就是小诊所也不敢去。

两碗已经凉透的稀饭下肚,才感觉到心跳渐渐平复。看着今晚刚买的旧书,这包书可是救命的东西,当混混的刀子划过时,要不是右手的书刚好在混混持刀的手打了一下,伤口要是再深一点,那是绝对跑不掉的。

要是当时留在那儿,不管什么结果,都是容清一承受不起的。现在想起来对于那一脚也不后悔,对这些社会的垃圾,容清一是痛恨到骨子里去了。但对自己当时的冲动,现在想想,还真是欠考虑了。

要是当时那一刀不是被书打偏了一些,或者那些混混一拥而上,自己现在应该在警局了。为了十几块钱就把人给弄残废了,对于自己的防卫过当,不关个几年是别想出来的了,加上还要承受的赔偿,这样的结果是不敢想象的。看来以后做事还是要考虑后才行。

现在想想,警方应该查不出自己吧,在那个昏暗的地方,想那几个混混也没看清自己的相貌,就算看清了也不会有太深的印象,毕竟是大家第一次见,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谁,而且,自己的出租屋离那个巷子可还是有三公里远呢。

在蓉城一千万人口的都市查出自己那就如同大海捞针。

想通这些,容清一才彻底的放下心来。对于那位禁受断根之痛的混混,只能希望他能好好的接受现实。“人生不能总想着女人不是么,至于他能否接受,这不是我该考虑的,呵呵”,容清一想着那厮哀号的情形,既觉得解气又觉得怪异,竟然造了个太监。那厮到了医院,下面那家伙肯定会被切除的,如此说来,自己竟然制造了最后一个太监,也算是划时代了。同时也有点小小的同情,当然也仅仅有那么小小的一点。

现在,容清一才有时间来看今晚的收获,翻出刚刚淘来的书,大略看了一下,感觉还不错。当他拿起外皮破损的抱朴子时,正好看到边角出路出的黄色一角。只见上面洁净如新。只有牛皮封面上有些血迹,不知是什么时候沾上的,这些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浑然不觉为什么单单外露黄色没有一点血迹,而且崭新。

这看着这似金非金,似布非布的料子。容清一感觉很好奇,上面的线条总是让人不知不觉让人沉迷其中,让人产生一探究竟的念头。但看着好好的牛皮封面,又是在是不忍把它弄坏了。

最后还是人的好奇心占了上风,用小刀片来拆,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两层封面拆分开来。

露出一块精美的手帕,这令容清一更觉得好奇了,什么手帕这样保存在书里面,看着上面的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容清一不禁沉迷,只见时而高山流水,奇峰矗起,云霞缭绕;时而又是仙鹤舞空,隐隐然一人飘然乘风而至;晃眼间又像是森罗殿宇,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白云环绕间,一个个体态阿罗的女子流连花丛,虽看不清容貌却每个姿态也让人沉醉。想要细看时却如白云苍狗变幻不定,又仿佛一道装女子端坐云台,同样亦真亦幻,好像是看清楚了,仔细凝神却不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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