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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6 15:46:46

男主他不配 已完结

男主他不配

来源:阅文作者:弧矢七分类:言情主角:姜临,阿漓

以姜临阿漓为主要人物的小说是《男主他不配》,这是弧矢七的作品,身为高人气作者的作品自然会收获不少的粉丝,以下便向大家介绍《男主他不配》内容:穿书穿成N号炮灰女,我陪伴了深情男配共六年。可是转头他却白了我一眼,幽幽来了一句:[你没事吧?]...展开

《男主他不配》章节试读:

9

闪电失控,疯了似的往前跑。

场面一时混乱极了。

身后是嘈杂的兵器交融声。

而闪电已经带着我闯出疆场,发狂般朝后山的林子冲去。

中途,我被荆棘割伤了手。

那个时候是跳马最好的良机,可是我没有跳。

我想着闪电跟了我这么多年,那么有灵性,我总能安抚好它的。

所以我一直犹豫没有下手。

可是我并没有安抚好它。

它载着我直接冲向前方的断崖。

眼瞧着断崖越来越近,此时我才发现自己的脚被荆棘灌丛刮伤,伤及筋脉,完全不能动弹。

前方是万丈悬崖。

我不得不从靴筒里抽出利剑,狠狠地刺进了马脖子里。

闪电终于停了下来。

它长长地嘶鸣了一声,身子抽搐,然后载着我在悬崖边沿上倒了下去。

我亲手杀了我养育到大的马。

鲜血溅了我满脸,而我意识渐渐模糊,最终还是晕了过去。

10

一觉醒来,我已经在北疆,眼前是姜临愧疚的脸,我翻身没有理他。

听说我甚至都不是姜临带回来的。

当时他先一步冲向女主,但是女主却将手本能地递给了男主。

那场战斗以姜临的失魂落魄而偃息旗鼓。

他终于意识到当一个人不喜欢他时,无论如何他都是输家。

姜临形同走肉地离开了南越。

我是被昔日我在南越的发小启明悄悄送到北疆的,他如今在南越边界参军,官职不高不低,是个副将。

毕竟在世人眼中如今我是姜临的走狗,所以他们也将我同样定义为乱臣贼子,我要是留在那里,迟早会被剥皮,用来杀鸡儆猴,震慑姜临。

启明将我背在背上,模模糊糊中,我听见他说。

[桑漓,我知道你定有你的苦衷,你不是那种助纣为虐的歹人。]

[既然如此,我将你送回去。]

他或许以为我跟在姜临身边,是为了获取姜临的信任当间谍,获得政治机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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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漓,你的伤如何了?]

姜临的话将我拉回现实。

我掀开眼皮,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小伤而已,死不了。]

姜临一个劲地和我道歉,我始终一言不发。

他给我划分疆地,稀罕的金银财宝,位极人臣的荣誉我都没有接受。

我只是看着他,一字一句。

[为什么你护了孙婧懿却舍弃我?]

他沉默了半晌,有些艰难开口,[婧懿不会武功,不能自保。]

我盯着姜临调整呼吸,竭力扯出笑容,但是浓重的鼻音出卖了我。

[姜临你真会找借口,是不是在你心中只有孙婧懿的痛才是痛,而我什么也不是,对吗?]

......

良久的沉默。

我败下阵来。

12

姜临也意识到我态度的转变,开始有些难以适应地恐慌。

那段时间,他常常逗我笑,就像我当初没话找话一样。

他给我带了许多北疆集市上稀奇珍贵的小玩意。

总是暗中觑窥着我的神色,直到我彻底和过去一样打闹说笑,他才松下一口气。

可是很快,他又因为孙婧懿被人陷害关进牢狱而独自去收集证据。

他孤身一人闯入地牢将孙婧懿救了出来,并将证据一一陈述,当面质问南越大理寺。

孙婧懿倒是自证清白了,但是他因为闯入天牢,抓捕罪犯,如今只剩下半口气。

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南越国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上千精兵将他困在京畿之地。

关键时刻,是我率领北疆骑兵南下,趁着京城精兵不在袭击京城皇宫,威胁南越皇帝老儿,说若他不肯放姜临生路,我就剿他老巢。

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谋逆犯上,口出厥词,攻打曾经自己的国家,这一次我再也没有回归的可能了。

我和姜临并列第一,成为南越缉杀令上悬赏最大的刺杀对象。

大军撤退时,启明冷眼看着我。

上一次我在他心中圣神高大的形象立即崩塌了,如今在世人眼中我助纣为虐,不分清白,忘恩负义。

我始终缄默无声,我怕多说一个字,自己那点肮脏不堪的小心思被他看穿了。

我回到了北疆。

而醒来后的姜临第一件事就是焦急地询问孙婧懿的情况。

他从来不关心这些烂摊子我是如何帮他收拾的,也不在意我南下豁出性命救他我经历了什么。

我冷眼看着姜临,缓声道。

[姜临,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善后了,以后的路都需要你自己去谋划,无论结果如何都需要你自己去承担了。]

我紧紧攥紧的指尖发白,这些年来我对他的好他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他以为只要他回头,我永远都站在他身后。

这一次,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不甘和所有对他的妄想痴恋。

13

就这样,三次机会都被他消磨殆尽。

起先他怕我离开,所以会竭尽全力弥补我。

后来发现我只是简简单单闹闹脾气,不和他说话而已。

心里便少了些紧张,他总以为只要他回头,我就在原处等他。

走时我翻开尘封在箱底的话折子。

里面记录了很多奇闻异事,有一则故事里提到楼兰曾经有一女孩醒来后,性情大变,带着百姓耕织,繁育水果,开通商贸,使得当地经济繁盛起来,还教会了当地人一些省力的技术。

只不过这则故事已经是好多年之前的事情了。

我穿过北疆城门长长的甬道,当初来到北疆时恍若还在昨天。

那时姜临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匹汗血宝马,也就是后来的闪电,他将缰绳递给我,神色庄重。

[这是我们北疆子民的习俗,喝最烈的酒,骑最剽悍的马,阿漓,欢迎来到北疆。]

雪花落在我的手中,沁骨的凉,我被拉回现实。

北疆城门边驻扎着成排的军队,之前每逢北疆出场什么重要活动,姜临总把我带在身边,我早就混了一个脸熟。

众士兵纷纷和我打招呼,[阿漓姑娘。]

我将腰牌递了过去。

城门缓缓被打开。

在距离城门咫尺之间,我听见一声清冽的声音。

[阿漓,你去哪里?]

大雪纷飞中,姜临站在长长的甬道尽头,他应该是疾奔而来的,额角上有轻微的薄汗。

我故作无恙冲姜临一笑,[我想出去走走,吹吹塞外的风。]

姜临没有说话,他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他解开身上的鹤氅披在我身上,[阿漓,外面天冷,记得早点回来。]

其实我想告诉他我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里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遥远的异世。

但是我还是灿烂一笑,点头应好。

14

姜临那么聪慧,不是没有意识到我那些蠢蠢欲动的小心思,只是在他看来,如今我哪里也去不了,所以他并不担忧我。

毕竟南越缉杀的昭告单遍通全天下,我再傻也没到送人头的地步。

但是他忘记了一个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那就是楼兰。

楼兰古国早就化成了一片沙漠,土地荒漠贫瘠,没当地人带路,外地人胡闯进去,多半都会迷失在这片沙漠中,被野兽吃掉。

所以这是个被人遗忘的地方。

我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今这个世界也容不下我。

不如赌一把,万一我能回到真正的家呢?

我刚到沙漠,有人追上来了,是孙婧懿。

她一袭浅紫色的锦衣,骑着骆驼迎着骄阳而来。

广袤的沙漠中,人烟稀少,只余我和她。

[桑漓?]她有些不确定地喊着我的名字。

直到我看向她,孙婧懿才笃定自己没有认错人。

她从骆驼上下来了,神色疲倦地坐在岩石上,嘴唇干裂。

因为姜临,我和孙婧懿有数面之缘。

我递给了她一袋水囊。

她接过向我道谢。

我问她,[你来这里是为了沙漠之花?]

这个剧情我在小说中看过,男主夜萧寒受伤,孙婧懿为了医治男主,前往楼兰取得沙漠之花。

孙婧懿听到我的话后,神色有些动容,[你相信沙漠之花存在吗?]

[自然,开在楼兰冰山雪融之地,能够医治百病,五百年一朵,你运气很好,如果按照时间来算,这花再过几天应该就会开了。]

我仰头喝了一口水接着说着。

[世人都说没有,那是因为他们只信自己有生之年见过的东西,而他们或许不知道,对于万物来说人的这一生生极其短暂,很多东西都是不能用生命丈量的。]

孙婧懿听了我的话后,陷入良久的沉默,很久她才温声冲我一笑致谢,[谢谢你,所有人都认为那不过只是一个传说而已,你是唯一一个不认为我脑子有病,荒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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