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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24 20:17:31

傻女李木 已完结

傻女李木

来源:网络作者:卫华言寺分类:言情主角:李木,李忆南

《傻女李木》中的人物李木李忆南具有超高的人气,已经圈粉不少。本文作为言情风格小说是比较有看点的,以下是《傻女李木》内容简介:我是一个死胖子,我的名字叫李木,我傻白没有甜,看起来很有福气但不美。我喜欢一个男仔,他又高又帅智商高,聪明伶俐还傲娇。可他竟然和绿茶妹在一起了。27岁:我靠减肥逆袭成功,变成一个集美貌与才华并存的高中音乐老师。十年以来,我仍旧还是喜欢着他。现在的他魅力迷人又闷骚,而且还成了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叔叔!这个酷酷的警察叔叔有一天竟然说要和我在一起?李忆南:想知道我和死胖子是怎么在一起的吗?...展开

《傻女李木》章节试读:

突然听筒那边传来程扬的声音。

“霍匀你是不是有病?”程扬说完了就把霍匀的手机抢回来。听筒一阵咔咔的声音。

“木木,怎么了?”刚刚恶狠狠和霍匀说话的程扬,对我立马音色就变温柔动听了。我都能想象霍匀咬牙切齿想要炖了死胖子那个气到变形的嘴脸。

想到平时高高在上的霍匀,现在吃瘪的样子,我心情瞬间就变好了。

“扬扬,我想去你家吃霍匀做的饭,我还想去你家和你商量点事儿好不?”我嗲声嗲气的对着我可爱的男闺蜜撒着娇。

“好啊,我们也有一个多月没见了,快来快来!我让霍匀做你最喜欢吃的猪大肠,我现在就和霍匀去楼下买菜,你快点来哦!”程扬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柔。真不愧是我的男闺蜜,实力挺队友。我都听到电话那一头霍匀咬牙的声音。

咔滋咔滋脆啊!像是足足吃了两袋妙脆角。

“好嘞!我马上就去!霍师兄,麻烦你咯!”我挂了电话。呵呵的笑出声。

要说这霍匀,最讨厌的就是腥味儿重的东西!偏偏我就爱吃猪大肠,每次我去他俩家,程扬都会逼着霍匀做猪大肠款待我。我估计如果霍匀有个仇人排行榜,别人我不知道,我李木肯定是榜上有名,并且名列前茅。

我还记得当年我第一次去程扬的大学,程扬介绍霍匀给我认识的时候,我看他有鼻子有眼,长得人模狗样,还有点帅,我还害羞了呢。不好意思的叫了他声“霍师兄”。他当时也有点不好意思,扣了扣后脑勺,回了我一句“师妹”!

想想我们现在的相处模式,霍匀上次还在说,他第一次见我,以为我是什么纯良不谙世事的傻白甜小师妹,早知道我会给他带去那么多的灾难,他当年无论如何都要避开和我的这个“小师妹”的第一次见面。

霍匀的长相很英俊,重点在“英”!部队那俩年的历练使得霍匀举手投足带着军人的气质,在人群中分外扎眼,再者,霍匀皮肤是小麦色的,五官棱角非常分明。他的剑眉是天生长的,形状非常完美。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在心里暗想这个男人够骚包,眉毛都要去修!后来我听程扬和我说,霍匀的眉毛是天生的。我羡慕了好久,我要是眉毛长得那么好,就不用隔几周去修眉,每天早上画眉。那可省了我好多事。

他那个性的丹凤眼配上明亮宝石般的黑色眼珠,你会忍不住被他眼睛反射的亮光勾住目光。他的鼻子高挺,鼻头上有个小巧的痣,英俊里带点微微的可爱。他嘴唇很薄,所以每次他欺负我,我都和扬扬说,霍匀要不得,薄唇的男子薄情,你看他嘴唇这么薄,肯定不靠谱!每次霍匀听到我这样瞎忽悠他家小程扬,那没出息的都吓得叫我姑奶奶。

就霍匀的这硬汉英俊的五官,程扬和我说,当年他俩大学的女生们迷的都不行,就为这事儿,程扬没少和霍匀闹别扭。

当然,程扬也不是什么善茬儿,程扬的帅不同于霍匀,帅的没那么扎眼。程扬只需要穿一件白衬衫牛仔裤帆布鞋,手里拿着一本思修课本,从容的走过校道,就会有很多小迷妹悄咪咪的跟在后边儿,程扬的五官不像霍匀那么带有侵略性。他眉目柔和,用俊美来形容就再合适不过了。所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我想创造出来就是用来形容程扬的吧。

程扬的皮肤很白,眉毛很浅,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嘴尤其小巧,唯一遗憾的就是程扬的鼻子不够高,但是长得也算小巧精致。现在网络上不是特别流行女装大佬吗?我一直想忽悠程扬拍一组穿女装的照片,估计这事成真霍匀会和我拼命,真把我死胖子拿去炖火锅底料,这种威胁到我和死胖子生命安全的事儿,想想就好了,还是不要付诸实际行动,毕竟还是生命安全才是重要的。

听程扬说,当年他们学校美术系有一个姑娘,和霍匀同一节上体育课,因为霍匀体育课做引体向上的样子太帅了,被迷住了。锲而不舍的追了霍匀整整俩星期,每天早上天没亮就送早餐到男生宿舍。重点是霍匀这直男不忍心人姑娘这么辛苦,把早餐收下了还不止,还好好感谢了她一番。程扬听到此事之后,面不改色的笑了笑。

第二天就开始收迷妹们送的情书和礼物,接着开始容许妹子加自己的qq,在那个还没有微信的年代,qq可是当年非主流的我们把妹泡仔的绝对首选。

紧接着,那些妹子们就发现,男神程扬是会回复qq消息的。。。

后来消息就传开了,各个系的妹子都开始积极的加程扬同学的qq,学校的论坛里都置顶放出程扬qq号,还有很多妹子在论坛里发布她们与程扬聊天的内容。

没多久程扬的qq消息多到一天上万条,霍匀才意识到,程扬最近不理他,有找下家的想法。

可意识到时,问题已经很严峻了。

程扬和我说,霍匀当时立马就把那个论坛发帖的人找到,逼着他删了帖子,然后在网吧熬了整整一晚上,把他qq里所有的女生都删了,一个一个的删!并且发现了他特别分组里只有一个人的我,而且备注非常肉麻,“可爱的木木宝宝”。

霍匀当时就慌了,意识到这个木木宝宝绝对是洪水猛兽!他不敢轻举妄动,把qq其他多余的女生删了以后,立马飞回男生宿舍质问程扬这个“可爱的木木宝宝”究竟是何方圣神。霍匀说当时的程扬拽的和二五八万似的,就是不理他。霍匀是哄也哄了,凶也凶了,使尽了浑身解数,可人家程扬就是一个表情都不给他。因为这事儿,霍匀天天追在程扬的屁股后边儿,一星期都不去上课,专业课都被记了两次旷课!

后来程扬觉得解气了,就问霍匀,“你知道你哪里错了吗?”霍匀一脸气愤,咬牙切齿的说:“当时删人的时候没把那个可恶的木木宝宝删了!”当时程扬就被霍匀的表情逗笑了,什么气也消了!看着霍匀傻笑。

程扬气消了以后,和霍匀解释了好久霍匀才善罢甘休。。。霍匀对我从那时起就印象不好。毕竟在别人qq里自己改“可爱的木木宝宝”这种备注的人,肯定不是什么正常人。起码他是这么认为。

自从有了qq事件以后,霍匀化身为十级强力502,除了有必要必须上的专业课,其余时间都是粘着程扬的。至于那个送早餐的妹子,霍匀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把其他的一切与程扬无关的事情都甩到离后脑勺十万八千里远地方。程扬读大二的时候就没在学校住了,他俩在外边租了房子。霍匀觉得程扬他们宿舍的人一个个的都眉目不善,不得不防。就霍匀这草木皆兵的仗势,能够接受我这个木木宝宝在程扬身边蹦跶已经很不得了了。

至于程扬,他发现霍匀根本就没把那送早餐的数学系妹子放在心上。单纯只是军人为人民服务和对老百姓友善的习惯才对那个数学系的妹子态度那么好。以至于后来,程扬问霍匀知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的时候,霍匀都完全不知道有这个数学系妹子什么事。但是不放在心上归不放在心上,他程扬就是吃醋了。吃醋了就得作一作!所以生了一星期的气,搞了一星期的事,但看在霍匀认错态度良好的份儿上,一星期后也就原谅他了。

霍匀直到现在都想不通,为什么当年程扬无缘无故的生了他一星期的气。程扬当时分分钟找下家的架势,他说他现在想起都心有余悸。

我估计他早就把那数学系的妹子忘记了。让他自己疑惑去吧,情商这么低!

我换了一身简单的T和牛仔裤,画眉并且涂了口红。这样看起来比较有气色,毕竟窝在家里这么久,脸色都是苍白的。

去见程扬和霍匀根本不需要浪费时间去撸妆。

从我家到他俩的家,步行也就15分钟。走路去还能溜溜我的死胖子,死胖子最近越来越胖,越来越懒,都不怎么愿意走动。天天就知道吃和睡。小水经常说,死胖子简直就是汪汪界的李木。我和我的死胖子生活习惯不符合养生学,走动走动对身体好。

等到程扬霍匀的家时,我原本就不算太好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

“今天是黑色星期六吗?”我抱着我的死胖子站在程扬家门口。程扬刚给我开门我就开始抱怨道。

程扬接过死胖子抱在怀里。摸了摸死胖子毛茸茸肉呼呼的头。

“怎么了?这还没进门就开始发牢骚?”程扬看了我一眼,疑惑的问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吹了吹额前的刘海。“今天可能五行八卦各路菩萨都和我犯冲!”

“我走到红旗路口的时候,哇,有一个开奥迪的哈妈批滋了我和死胖子一身的水泥粉!”最近为了H市为了迎接文明城市明年的复检正在搞城市建设,红旗大道是整个Z区最烂的一条路。区政府说,红旗大道是整个Z区的脸面,一定要好好修,定要完成文明城市的复检。

要不是我现在住的小区离红旗中学近,我真不会在这儿买房子。这里灰尘又大,路又难走。。。。。。

我还记得上次滴滴司机说,他在市区开了十几年的车,轮胎就没被扎坏过,一来红旗大道,轮胎就被扎破了。他说,走过最不好走的一条路就是红旗大道。

Z区是整个H市的工业区,虽然不是市区,但却是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市区在这里工作的人,每天都要在这条路上来回。早八点来上班,晚八点回市区。所以这条路的交通压力特别大,由于是工业区,往来的巨型货车多,很容易压坏路。

这条路是H市的交通命脉,从我读小学一直到大学毕业再到自己出来参加工作,这条路就没修好过。在我印象中,红旗路每天都在修,读高中的时候是因为修城轨,后来城轨修好了,又修红旗大道,红旗大道前前后后不知道修了多少年,在我的印象里就从来没修好过。这路好不了几天就又烂了。

由于长年修路,这条路灰尘特别大,路也特别难走。坑坑洼洼的,这里一个大洞那里一个大坑。今天这个路口被拦住了,明天那个巷子又被封了。所以我刚上班的时候,经常迟到,老被领导骂,为了改变现状,我当即就贷款在学校附近的楼盘“麦城小区”买了房,以便我上班。

上次霍匀带她老妈来H市玩的时候,他老妈坐在车上,经过红旗大道的时候被一阵一阵的烂路颠地一颤一颤的,吓得老太太坐在车上都不敢乱动。

老太太说:“幸好我身体好没心脏病!”。

因为Z区有一条河叫陈江,又离红旗大道特别近。我的那些可爱的学生们,戏称这条路叫尘江。

回归正题,我刚刚为什么郁闷的发牢骚。从我家到程扬的家,一直直行,最后只需要拐一个红旗路口就到了。就在这个最后的红旗路口,修路的师傅堆了一堆修路的水泥,还是没有加水的水泥。。。。。

有一个开奥迪的傻逼,直接从我身边开过去,车速所带来的风,扬起了那堆没和水的水泥粉,溅了我和死胖子一身。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傻逼的车牌号,尾数是非常符合他气质的438。。。。。。

我同程扬讲完我这路上的遭遇,霍匀在厨房一边做着猪大肠,一边哈哈大笑。“苍天有眼啊!哈哈哈哈哈!”

霍匀。。。你真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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