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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07 11:58:03

我与妖怪的约定 连载中

我与妖怪的约定

来源:网络作者:冰倒分类:言情主角:孙小曼,毛柔柔

冰倒为了能够让《我与妖怪的约定》中孙小曼毛柔柔等人的形象更加立体饱满,在文章前期铺垫了很多,埋下了很多的伏笔,属于越看越过瘾的类型,《我与妖怪的约定》内容介绍:妖怪来历各异,不尽相同,有的很邪恶,有的很危险,有的萌萌哒。妖怪以人的形象混迹于城市里,却因为三观和生活习性的差异与人类格格不入,我在一家妖怪开办的公司里上班,和一些奇怪的家伙成了朋友,养了可爱的小妖精做宠物。...展开

《我与妖怪的约定》章节试读:

看到毛柔柔主管消失在那个房间里,我首先想到的事是觉得她应该改行,别做主管了,去练体操或者杂技,充分发挥天赋,没准很快就能成为大明星,她这么灵活并且敏捷还很有劲,做白领实在太屈才,至少应该去做个飞贼什么的。

接下来,我突然想起了公司的规定,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开除,当然这一事实并不让我很介意,因为最近貌似找工作很容易。

我抱着狗,走向毛柔柔所在的房间,打算向她说明一下情况,并且提出合理建议,向她证明这只狗绝对无害并且还很可爱。

打开了门,我满脸笑容地说:“嗨,主管,你没事吧?这只小狗其实很可爱的。我知道自己违反了公司的规定,现在我就出去,把狗还给餐馆老板娘,纠正错误。”

然后,我把头伸进办公室,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毛柔柔女士趴在办公桌上,四肢接触桌面,头发显得篷松,嘴咧开得非常大,舌头伸在口腔外,发出奇怪的‘咳——’声,眼睛呈现奇异的绿光,看上去像是要扑过来咬我几口抓我几下的样子。

我恍然大悟,觉得她肯定是严重地对狗过敏,所以才会如此。

于是我识趣地退出去,关上了门,在外面充满歉意地说:“真不好意思,希望没有给你带来麻烦和困扰,我这就离开。”

毛柔柔用怪异的声音怒吼:“快把狗扔进马桶冲走。”

这事在技术上完全不可行,小狗虽然小,但是胖乎乎的,有将近两公斤重,体积明显比马桶的排水孔大很多,而且我绝对不会做这么惨无人道的事。

我把狗抱出去,回到餐馆外面,抚摸可爱的狗爪,亲吻狗的脑袋,享受它温热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脸,依依不舍的道别,最终痛下决心把它还给了满脸沮丧的老板娘,伤心欲绝地离开。

回到公司里,坐进我的办公桌前有点硬的椅子里,发觉上班时间其实还没到,我应该和小狗在一起多玩耍一会儿再回来的,真是遗憾。

电脑专家杨正刚走过来,表情极为严肃地小声说:“主任叫你去他办公室一趟。你可能有麻烦了,考虑到你也许会被开除,而我有可能会因此再也看不到你,所以我想问问你,是否乐意和我谈一次恋爱什么的。我知道这很唐突,你可能很难接受,但是我怕再不表白的话,以后就没机会了,我一直喜欢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你和我都戴眼镜,同样都经常吃汉堡喝可乐,有这些相似点,我俩应该会合得来。”

这家伙的眼镜度数比我的眼镜高出约有六倍,体重是我的两倍以上,脸上的痘痘痕迹像月球表面,稀疏的胡子碴像荒漠中的野草,头发总是油腻状态,被这样的家伙追求,简直就是莫大的耻辱。

我面露冷笑看着他,试图让他明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句话的含义,他低下头,悻悻然转身走开,可能已经觉悟了。

办公室主任倒是长了一张漂亮的脸,没表情的时候看着还算可爱,但是笑起来以及说话的时候却显得傻气和呆滞,他的面孔有些女性化,皮肤光滑而苍白,没胡子,唇红而齿白,如果他想装扮成女人的话,估计难度很小,可能有些人就喜欢这样的,但是我不喜欢。

我压根不担忧被开除,寻觅高薪并且有前途好工作很困难,但是找份低薪而无聊的工作却没什么难度,对这里我并不留恋,大不了换个地方上班就是。

办公室主任名叫苟归元,我在这里工作了四个月,准确地说应该算是混了四个月,与这位主任说过的话全部加起来可能不足一百句,这就是说,我很少与他说话,而他也不怎么和别的同事说话,他和其它的部门主管还有几位经理形成了独特的小圈子,他们常常凑在一起神秘兮兮地交流,小声谈话,仿佛在搞某种见不得人的活动似的。

而现在,苟归元主任居然召见我,显然是为了我把小狗抱进公司吓到毛柔柔一事。

然而情况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苟主任居然在笑,是那种傻乎乎的笑,这表情毁坏了一张原本很应该很优质的脸。

“主任,叫我来有事吗?”我明知故问。

苟主任:“刚才毛柔柔说打算把你咬死然后吃掉,但是我英勇地站出来,凭着江湖义气阻止了她的邪恶冲动,拯救了你的生命。”

这番话显然说得没啥道理,就凭毛柔柔那小身板,想咬死我?哼,我弄死她还差不多,我近三年来是武林风的忠实观众,虽然只看不练,但是也学到不少东西,毛柔柔不就是动作特别敏捷吗?这有什么用?猴子那么灵活不也照样被人吃了脑子,而且她连一只小狗娃都怕到不行,太容易对付了,如果我牵一只哈士奇来她岂不要被肝胆俱裂。

当然,对待一位看上去不怎么聪明的上司,我不能说出真实的想法,而是这样说:“谢谢你,我真不知道她想咬我以及吃我,幸亏有你帮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苟主任:“以后别再带狗进公司。”

我点头:“不会了。”

“你如何处置那只小狗?没杀死它也没吃掉它吧?”

“把它送还给了餐馆老板娘,小狗本来是她的,她不想养了,于是送给我,而我带着狗来到公司,发觉自己犯了错误,于是就赶紧改正,小狗在我离开餐馆之前仍然是活着的,完好无损的。”

“哦,这样啊,其实我很喜欢狗,只是公司内有些同事不喜欢。”说话同时,苟主任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鼻尖。

我没看错,他确实用自己的舌头舔了自己的鼻子,异人啊,这本领很了不起,如果我有这能耐,肯定去做主播,每天表演那么几次,应该能发展出许多粉丝。

我:“如果你想养狗,我可以去餐馆里问老板娘是否可以再一次把狗送给我,然后转送给你。”

苟主任:“不,我不能养,虽然我出身——啊,错了,我是说,我与犬类有些渊源,但是我不适合养狗,我可能会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情绪失控把小狗吃掉,弄得自己满嘴都是毛。”

现在我更肯定这家伙的智商低于一般水准,正如其表情所显露的那样,而且有点变态,有些恶心,如果他真的会生吃小狗的话。

我:“你的想法很特别哦。”

苟主任:“我一直有点困惑,当初你来应聘办公室文员的时候,身上散发出一种很好闻的味道,鞋子里则散发出另一种更优雅馨香的气息,但是你开始正式上班以后,身上的味道却变淡了许多,鞋子里那种气息则干脆没了,这是为什么?”

我依稀记得,来应聘时还是夏天,之前我和同学在公园里打了一个多小时羽毛球,全身都是汗水,衣服都湿了小半,突然接到电话,要求我半小时之内赶到,来不及换衣服以及沐浴,扔了球拍就来这里,于是——,这是讽刺还是严肃的询问?我无法肯定,只是本能地觉得,这家伙可能并不像表面上看着那么傻,没准是在装傻,就像所谓的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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