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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与减》免费阅读全文第9章节推荐

时间:2021-10-17 07:19:36作者:一粒沙

随着《加与减》剧情的发展,在一粒沙的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故事,全新形象的人物人类生命,非常的精彩,以下是第9章故事梗概: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无论是否受到其所具备的......

加与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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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与减》 ⑶ “行为”能力的阶段性发展(一) 在线阅读

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无论是否受到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直接控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行为”能力对该“人类”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

我先阐述下,在“生命”领域内,行为”能力阶段性发展的作用。

不同“生命”现象中的个体或群体是在彼此间信息交换的基础上得到对方或多方个体的辨别与认知的,这种不同“生命”现象中的个体或群体间存在着的信息交换是我们判定其是否具备“生命”属性的重要依据。在众多的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当中,身体特征与“行为”能力的差异,使得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存在着多种传播与反馈的信息交换方式。

对于低级“生命”现象而言,其个体传播与反馈的“行为”信息比较简单,作用范围也比较狭窄,方式比较单一,这种情况是由低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比较单一而造成的。对于高级“生命”现象而言,其个体传播与反馈的“行为”信息比较复杂,范围也比较广阔,方式比较多样,这种情况是由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比较多样而造成的。

在“生命”领域内,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中,以“行为”能力所决定的信息交换是决定不同“生命”现象演化速度与方向的重要因素。任何一种“生命”现象的演化都不可能摆脱与“生命”领域内其他不同“生命”现象间信息交换的约束。在“生命”领域,独立的,不存在任何信息交换的个体,是不具备“生命”属性的。

所以在“生命”领域中,无论是在高级“生命”现象或者是低级“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之间,都会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相互促进以及相互制约的作用。

在我的获知中,对于高级“生命”现象个体而言,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及其信息交换的范围决定着该“生命”现象个体被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辨别与认知的范围。当由“行为”能力决定的信息交换所达到的范围或者理解为信息交换所涉及的“生命”现象个体达到了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在当前发展阶段的极限,其无法被更多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辨别与认知,那么该“生命”现象个体也就结束了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而被动的产生了转移。这就是在“生命”领域内存在着的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的由来。通俗的理解为:当前“人类”及其他“生命”个体有限的寿命。

这种由“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及其信息交换制约下的“生命”现象周期是“生命”领域中的一种规则。换句话说就是,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是建立在该“生命”现象个体被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辨别与认知的基础上的,而不是由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决定。

所以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群体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养生,健身等延长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寿命的方法,与其说是在提高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强壮自己的身体,到不如说是在扩展当前“人类”个体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范围,已获得更多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其的辨识与认知。

对于那些因为突发事件而短时间内切断某个具体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而导致的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产生了转移,则说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还处于发展阶段,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还是很有限的。所以,通过对“生命”领域的探索来提高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发展还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动态的发展过程中,“行为”能力是具有连续性的,无论这些“行为”能力是否受到该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直接控制。以当前社会中流行的二十四小时计时的方式,一方面可以使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被连续无间断的标记下来,但另一个方面却无法从连续无间断的标记中划分出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阶段性发展及其对当前“人类”个体所发挥的“行为”作用。

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我们可以了解到“行为”能力对该当前“人类”着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发挥的作用。

我在这里简单的举例说明一下。

在我的获知中,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对外界生存环境和该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对自身所发挥的“行为”作用有两个不同的认知。

⑴由外界生存环境因素变化而决定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作息“行为”,从而促进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原有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基础上拥有更多的“行为”能力。

⑵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认知到外界生存环境因素的变化,从而主动的选择适宜该当前“人类”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作息“行为”。

上面两句话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一个是由外界生存环境因素的变化,例如昼夜,温度等决定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劳作与休息;另一个则是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了解到外界生存环境因素的变化,主动的选择适宜其生存与发展的作息“行为”。

⑴由外界生存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决定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作息“行为”,从而促进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原有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基础上拥有更多的其他“行为”能力。

我们都知道阳光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存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影响我们赖以生存的绝大部分农作物的生产。但是农作物对阳光的依赖,并不能成为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选择在白天劳作而夜间休息的唯一依据,其完全可以选择夜间劳作,白天休息的方式。在当前的中国,绝大部分乡村依旧有在夜间劳作的习俗,例如灌溉,撒农药,等等。这种夜间劳作白天休息的方式在农忙的时候很常见,基本上乡村中家家户户都有这样的经历。农耕文化如此,游牧文化亦是如此,例如夜间牧羊,牧马等等。

这种方式,对白天休息睡眠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其所具备的主要“行为”能力在白天无法受到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的。这样的作息方式可以使绝大部分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在短时间内受到较大的影响,产生种种不适反应。但是有足够多的事例证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选择夜间劳作白天休息,并形成生活习惯话,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又会重新恢复到健康的状态。此时,如果他再次改变了作息方式,不适的反应,不良的影响又会出现。

加与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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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粒沙类型:科幻状态:已完结

当前“人类”的移动为什么可以是“直立行走”?因为当前“人类”拥有了平衡身体的能力吗?在“生命”领域,“人类”为何物?平衡为何物?直立行走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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