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王无赖:霸爱俏皮妃》 第一章 重生之南宫墨 在线阅读
痛,无限的痛意不停的传来,他妈的真是痛死了,不是她想爆粗话,而是实在是太痛了。
忽然,一阵的钻心之,袭击了沉睡的灵魂,她慢慢找回自己的意识,双眼虽酸涩艰难,却仍倾尽所有力气睁开。
这是哪里,最后的意识是她被自己的妹妹拉扯,她不慎掉入海里,在海里不停地拼命的挣扎,但是却渐渐被海水吞噬,直到所有意识不再清晰明了……
可是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面朴拙墙壁,屋内挂着各种各样的锄头,镰刀,弓箭,这不是她所熟悉的世界,这是哪里?室内的摆设说明她当下所在之处,是古代一家猎户的处所,难道她重生了?也赶上穿越的末班车了吗?有幸成为穿越中的一员?她看看了自己的衣着,不是她自己订婚宴香奈儿小服,而是古代的丝绸,看来是灵魂穿越啊,要是以前她不相信什么鬼魂,可是现在自己不就是占用了人家的身体吗?
她搜索这具身体里的信息,虽然这具身体的主人已香消玉殒,很庆幸她还记得原来这具身体里大部分的信息。她是侯门之女南宫墨,因先祖对皇室有恩,特封先祖父为侯爷,世代享有侯位。而这具身有一对爱他的父母疼她的哥哥。真好,前世被亲人算计联姻,被妹妹暗害推入海里,前世没有的亲情这辈子都有了,这辈子她林曦若会好好代替南宫墨活下去,一定会很幸福的活下去,既然上天有意让她再活一次,那么她一定要活得很精彩,为自己而活,活出不一样的自己!
不习惯瘫软的娇弱,她想要起身撑身坐起,不料,仅是稍稍挪动,那钻心之痛真实袭来,她望向了望自己,浑身都是血迹,右臂骨折了。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当时在悬崖下极短暂的晕厥过后,醒来时,她见到了右臂断裂处一截错支出来的白骨,及地上斑斑啧啧的血迹。此刻,这右臂已与一块长板固缚在一起,想来那截白骨已归回了原地。
仔细回想意识遭吞噬前的最后记忆,是挣扎前行,似乎未感觉到疼痛罢,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一定要好好的活着,既然上天让她重新活着,她就不会轻易放过这次机会。
她知道,会有人下来寻她,所以她不能坐以待毙,一定要让他们看到自己。不知行出多远,她终觉全身气力不济,一口气喘在胸臆再也提接不上,但她的双足,仍不肯就此降停,走走停停……
直到遭人所救。
以前的南宫墨可曾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置之如此境地?丧身无情崖山崖下?与喜欢的人快意江湖,可曾想过会红颜早逝?她可曾想过,自己会香消玉殒?
心还是痛的,以前的南宫墨还在痛吧,毕竟自己的恋人在关键时刻选择放开自己的手,而自己却命丧于此……
其实他没有做错什么罢。他师父于他恩重如山,更有一讲是百善孝为先,性命攸关时刻,放开她一人之手,保全他师妹的性命,这样的选择,是忠正纯良的他会做的,更何况比起他的师妹,她侥幸存活的机会更大些。
他猜对了,她还活着。他没有算错,也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以前南宫墨还是会介意。
他放开她手的那一刻,林曦若知道南宫墨可以感受他痛苦,兴许此刻,他比她,更受痛苦折磨。那时她痛是是身,而他痛的是心。
只是啊……她笑,南宫墨终究会介意罢?介意不管过程如何,自己都非他第一选择的结果……饶是以前的南宫墨和他,也再无可能了罢?更何况自己还是新的南宫墨,就更不可能了,这样也好,她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她可以接受这具身体,不代表她也要接受这具身体的感情。
“血迹断了,前方有一处茅舍,咱们过去看看!”
她听到了不远处的人声:是他们找来了。
“有人在么?”南宫墨扫视一圈,轻唤几声,均无人回应。看来,自己与那位救命恩人,无缘以见了吧?竟连一个“谢”字也没有机会说出来,真是太遗憾了。她举起无损的左臂,拿出贴身玉佩,摆放在床边用膳的桌子上。
这玉佩是她年幼一直随时携带的,南宫俊为南宫墨备下的第一个生辰礼物,够平民人家衣食十年五载该不成问题,救命之恩难以偿还偿,就靠这块玉佩代替吧,希望能够代替她的谢意。如果有机会,她会当面报答救命之恩!
“墨姐姐,你当真在这里?!太好了,洛哥哥,墨姐姐在这里,墨姐姐没有事!真是太好了……”
她想笑说:谁说她没有事?以前的南宫墨死了,现在的南宫墨全身破伤多处,浑身的血迹,到处擦伤,右手更是骨断,这叫没事?也许,她说的没事是指坠崖之后她还活着吧。
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出口,还有什么好说的吗?在她被初洛轻轻悬空抱起她之际,她唯在心里道:救命恩人,再无缘相见了吗?
“墨儿,对不起,对不起……”身边的男人一直在说对不起,也一直在低泣着,可他却不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已经见阎王去了,说再多的对不起有什么用呢?也换不来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了,在他面前的不是南宫墨而是林曦若,南宫墨早已不知魂归何处!
“我原谅你了,送我回家吧!”潜意识里,她知道以前的南宫墨还是会原谅这个叫初洛的男子。家,多么温馨的字眼,她也有家了,真好!
而京城南宫家,看到浑身是伤的南宫墨,南宫夫人哭道昏厥。
南宫俊对这个淘气的女儿更是心疼到不行,南宫墨是南宫夫人拼死拼活才生下来的宝贝丫头,而现在却全身是伤,他哪有不疼之理?
而南宫辰看到妹妹毫无血色的脸,顿时杀气腾腾,二话不说,对着初洛就是一通打,更可恨的是当事人却不还手。